8常德市公路局网站8公路党建8党内文件
 
       

 关于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

【法规类别】党内文件

【文件标题】《关于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

【发文机关】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

【发文孚号】中秘文发〔198644

【发文日期】19861117

【实施日期】19861117

【时    效】有效

【题    注】

 

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文件

中秘文发〔198644

关于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

黑龙江省委办公厅:
  关于离休干部阅读文件有关问题的请示(黑办电发〔198632号)收悉。
  《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文件印发、阅读和管理的办法》(中办发〔198537号)规定:离退休干部可按原来的职务阅读相应级别的中央文件。因有的同志提出如何理解的问题,我局在一九八六年七月七日的复函中明确答复:此句话的含义,并不排除离退休干部按新提高的政治待遇阅读文件。并且说明,此点与中组部老干部局的意见是一致的。这是泛指发至地、厅、局级干部阅读的文件,提到该级待遇后的干部也可阅读。但是,这并不等于发至省军级的中央文件一律发地、厅、局级干部阅读。
  按照中办发〔1985〕37文件规定:1、发至县团级的中央文件,可供相当县、处级以上职务的党员干部阅读;2、发至省军级的中央文件,因工作需要,有关的可发现任地(市、州、盟)、厅、局党委(党组)主要负责同志阅读。现在仍应按此执行。
  特复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七日

来源:人民网

录入:本局办ygc

日期:2008910

 
 
2004-2005 版权所有:常德市公路管理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
主 办:常德市公路管理局  承 办:常德市公路管理局
电 话:0736—7819800  地 址:常德市朗州北路兰园小区 E-mail:zwq101@changde.gov.cn
技术支持:中国常德政府门户网站 建议IE5.5,1024×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