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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建立职代会制度
1、根据《工会法》规定:职工人数不超过150人的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职工大会;职工人数超过150人的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。
2、职工代表培训制度。对换届当选的职工代表,必须就职工代表的权利、义务和民主管理权责进行专门培训。在召开职代会前,结合本次职代会议题,工会都要组织职工代表就有关知识进行专门培训。
3、征集、处理及评选提案制度。职代会召开前两周下发本次职代会的议题和征集提案通知。职代会召开前将提案汇集、分类、立案,在职代会上作出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报告,会后评选出优秀提案并存档。
4、立卷归档制度。 职代会所有文件资料及提案等,都要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则立卷归档,由专人管理。
5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职工民主评议干部活动,一般在职代会期间进行,采取无记名方式,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“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”五个方面进行民主评议,测评后汇总整理,然后将测评结果张榜公布。
6、职代会报告制度。在召开职代会前两周向上级工会报送企业职代会筹备情况。职代会召开后两周内填写本次职代会召开情况报告单,报送上级工会存档。
二、民主管理接待日制度
固定每周必须确定一天为民主管理工作接待日,由企业领导或工会主席负责接待职工来访,对职工提出的建议和反映的问题,做到当时有记录,过后有反馈。尽力把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到实处,若与现实情况有差距,落实不到的问题,要向职工做出合理解释。
三、民主对话制度
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几次民主对话会。工会要为企业老板和职工搭建一个双方平等对话、交流沟通的平台。对活沟通的范围可涉及到方方面面,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、发展方向、企业规章制度、劳动报酬、工时、劳保、保险福利等。对话会要形成一个有则改之、无则共勉的和谐氛围。
四、平等协商、集体合同、劳动合同制度
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,按照平等对话、诚心协商的原则,兼顾双方合法权益,共同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。集体合同签订完毕后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核,然后报上级工会备案。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生效后,双方都要信守合同,依法履行。
五、企务公开制度
在职代会上向职工报告企业生产经营计划、职工培训方案、企业内部规章制度,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报酬、工时、奖惩办法、保险福利等工作规章制度一定向职工公开。日常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公开。对于职工特别提出的某个问题,只要不涉及到商业秘密,都要进行公开,直到职工满意。
本制度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单位。
来源:濮阳市总工会网站
录入:本局办ygc
日期:2008年9月22日 |